近年来,西藏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群众深入贯彻新时期党的民族政策,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西藏建成民族团结典范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努力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区,演绎着一个个民族团结的感人故事,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的花朵最鲜艳……”当记者日前来到拉萨市城关区拉鲁小学时,动人的歌声正在学校操场上荡漾。来自汉、藏、回、撒拉、土家等各民族的117名一年级新生和家长们正在这里进行着有趣的亲子游戏,托乒乓球、袋鼠妈妈、跳锅庄等丰富多彩的节目,使这里成为民族团结的快乐大花园。而在五年级的教室,一场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班会正在举行,各民族的同学们在一起分享本民族的民俗风情,伴随着掌声和欢笑声,民族团结的种子就这样在孩子们稚嫩的童心里生根发芽。
而拉鲁小学,不过是西藏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小小缩影。在辽阔美丽的雪域高原,最美的花朵就是民族团结之花。如今,走进拉萨市八廓街曲折幽深的小巷,随意推开一扇大门,都可以看到各民族和谐相处的动人画面:汉族大嫂去买菜,出门时总是问一下藏族阿妈需不需要捎点什么;藏族阿妈晒太阳时,总是看着学步车里的回族小孩;蒙古族大哥上班还会顺便把邻居家上小学的维吾尔族小姑娘送到学校大门口……这些,已成为许多生活在雪域高原人们的日常习惯。“相亲相爱,犹如茶与盐巴”,这句藏族名谚,已成为西藏各族群众水乳交融的真实写照。
民族团结之花,离不开精心的呵护与培养。在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构建民族工作机制;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依托各种载体,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寺庙;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示范点、示范校园创建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活动,形成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人人为民族团结作贡献的良好风尚;召开来自藏汉、回藏、苗汉、蒙藏、回汉等不同民族通婚家庭代表座谈会,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正是西藏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日益深入人心,谱写了民族团结的时代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