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服务小微企业无抵押信贷产品介绍
1、“小微快贷”业务
●产品定义:
“小微快贷”是指通过分析小微企业及企业主在建设银行金融资产、房贷及结算流水等数据,发放的全流程网络自助信用贷款。
●产品要素
(一)目标客户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客户的划分标准和管理范围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小企业客户分类标准和管理范围的通知》(建总函〔2013〕35号)执行。
企业主为建设银行高净值AUM客户或个人房贷客户的小微企业。
(二)准入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
2.企业主承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三)贷款额度
“快e贷”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根据企业主在建设银行的AUM值、存量住房贷款以及企业在建设银行的结算流水综合确定。
(四)贷款期限
可循环贷款,循环额度有效期最长1年(含)。
在核定的有效期内借款人可随时申请支用,单笔支用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且单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额度有效期到期日。
(五)贷款利率和计息
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根据企业在建设银行使用产品情况、企业主在建设银行金融资产情况等,总行对贷款利率实行统一管理,在系统中进行统一设定。
贷款利息自客户自助支用时开始按贷款金额按日计息。
(六)担保方式
企业主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七)还款方式
1.到期系统自动从签约还款账户扣款。
2.通过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自主发起还款。
3.通过建设银行柜台还款。
●操作流程
企业及企业主通过网上银行、门户网站、善融商务以及手机银行等渠道通过身份认证(包括客户级别、渠道用户认证)后选择办理“小微快贷”业务。系统运行产品授信模型评价反馈贷款方案给用户,用户输入贷款金额、期限并确认,授权查询征信。系统运行评分卡及审批模型并出具审批结论,申请人进行线上签约、在线支用、还款等操作。
(一)客户营销
客户通过建设银行或其他第三方网站看到建设银行“小微快贷”业务广告,广告内容包括产品介绍、业务办理流程说明以及办理的链接按钮。点击建设银行产品链接后跳转至建设银行官网确认有无开通高级版企业网银,根据选择情况跳转企业网银登陆界面或填写相关信息进行贷款意向登记。
(二)业务授权
包括线上授权和线下授权。
对于线上授权,客户登录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点击“信贷融资”-“我要快贷”菜单,显示“小微快贷”介绍页面,客户确认后进入授权页面,企业网银调取对公客户信息组件中的实际控制人名称及号码、贷款发放账号及贷款办理机构并反显,客户确认上述信息后进行授权。被授权人登录个人网银“小微快贷”菜单,接受授权后进行贷款申请。
对于线下授权,客户经理根据线上推送到线下的客户意向信息以及主动营销的客户信息,在P系统上发起并完成线下授权相关流程。
(三)业务拆分
对于线上授权的业务需通过对公业务受理人员、对公客户经理主管将业务拆分至客户经理名下。
(四)贷款申请
被授权人登陆个人网银,点击“小微企业快贷-快贷申请”,选择快e贷,点击“现在申请”,系统提示其已被某企业授权。系统自动运行排除政策,并查询企业及企业主征信信息,按照既定规则进行校验,如不符合条件,系统婉拒客户。
(五)额度计算
系统根据额度计算模型,按照AUM信用额度、存量房贷信用额度孰高原则取其一,向客户展示最高可贷额度。
(六)评分卡评分
客户填写申请信息后,系统调用小微快贷申请评分卡,对贷款进行评价。
(七)网上签约
对审批通过的客户,由企业主登陆个人网上银行,进行线上签约,签订《小微企业快贷借款合同》、《小微企业快贷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然人版)》。
(八)贷款支用
通过登陆企业网银或个人网上银行进行贷款的支用、还款、结清操作。
(九)贷后管理
采用早期预警工具对贷款进行贷后监测,发现预警信息及时进行额度冻结。
●
贷款额度
单户最高额度为200万元。
2、“云税贷”业务
●
产品定义:
小微企业“云税贷”是指建设银行基于小微企业涉税信息,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评价,采用全线上自助贷款流程,针对诚信纳税优质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可循环的人民币信用贷款业务。
●产品要素
(一)目标客户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客户的划分标准和管理范围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小企业客户分类标准和管理范围的通知》(建总函〔2013〕35号)执行。
企业近24个月通过建行纳税系统诚信缴税,无税务部门依法认定的严重失信情形,企业最近一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A、B、C级。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成立且实际经营2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
2、企业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信用记录良好;
3、企业及企业主在建设银行无经营类贷款。在其他银行有贷款的企业,有贷款余额的银行不超过1家(包括企业主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企业主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在建设银行没有授信额度(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除外);
4、企业近12个月纳税总额在1万元(含)以上,
(三)贷款额度
“云税贷”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主要依据企业近24个月年平均纳税额(含减、免、退税额)、最近一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及与建设银行合作情况进行核定:
单户贷款额度 = 增值税纳税额×基础放大倍数(或调节放大倍数)+ 企业所得税×基础放大倍数(或调节放大倍数),放大倍数见下表:
缴纳税种 |
基础放大倍数 |
调节放大倍数 |
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 |
在建设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纳税账户 |
企业主为建设银行房贷客户或私人银行客户 |
增值税 |
5 |
7 |
7 |
7 |
企业所得税 |
7 |
9 |
9 |
9 |
综合考虑企业及企业主负债情况(含企业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不含本次贷款额度),负债总额/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30%的,超出部分从本次贷款额度中等额扣减。
(四)贷款期限
可循环贷款,循环额度有效期最长1年(含)。
在核定的有效期内借款人可随时申请支用,单笔支用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且单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额度有效期到期日。
(五)贷款利率和计息
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对贷款利率实行差别化管理。由总行统一定价,并在系统中进行设定。
贷款利息自客户自助支用时开始按贷款金额按日计息。
(六)担保方式
企业主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七)还款方式
1.到期系统自动从签约还款账户扣款。
2.通过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自主发起还款。
3.通过建设银行柜台还款。
●操作流程
企业及企业主通过网上银行、门户网站、善融商务以及手机银行等渠道通过身份认证(包括客户级别、渠道用户认证)后选择办理“小微快贷”业务。系统运行产品授信模型评价反馈贷款方案给用户,用户输入贷款金额、期限并确认,授权查询征信。系统运行评分卡及审批模型并出具审批结论,申请人进行线上签约、在线支用、还款等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客户登录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点击“信贷融资”-“我要快贷”菜单,显示“小微快贷”介绍页面,客户确认后进入授权页面,企业网银调取对公客户信息组件中的实际控制人名称及号码、贷款发放账号及贷款办理机构并反显,客户确认上述信息后进行授权。被授权人登录个人网银“小微快贷”菜单,接受授权后进行贷款申请。被授权人登陆个人网银,点击“小微企业快贷-快贷申请”,选择快e贷,点击“现在申请”,系统提示其已被某企业授权。系统自动运行排除政策,并查询企业及企业主征信信息,按照既定规则进行校验,如不符合条件,系统婉拒客户。系统根据额度计算模型,向客户展示最高可贷额度。客户填写申请信息后,系统调用小微快贷申请评分卡,对贷款进行评价。对审批通过的客户,由企业主登陆个人网上银行,进行线上签约,签订《小微企业快贷借款合同》、《小微企业快贷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然人版)》。通过登陆企业网银或个人网上银行进行贷款的支用、还款、结清操作。
●贷款额度
单户最高额度为200万元。
3、“抵押快贷”业务
●
产品定义:
小微企业“抵押快贷”业务是指基于建设银行认可的优质房产或企业主在建设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办理的抵押贷款业务。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贷款流程,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可循环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
产品要素
(一)目标客户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客户的划分标准和管理范围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小企业客户分类标准和管理范围的通知》(建总函〔2013〕35号)执行。
(二)准入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在建设银行无有效评级,已结清债项历史风险分类均为正常类;
2、企业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信用记录良好;
3、企业及企业主在建设银行无经营类贷款。在其他银行有贷款的企业,有贷款余额的银行不超过1家(包括企业主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企业主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在建设银行没有授信额度(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除外);
4、企业及企业主未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建设银行不良信用客户内控名单及零售业务、信用卡等业务核销名单。
(三)贷款额度
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根据押品不同分为两种额度计算方式:
1、房产抵押的贷款额度=押品评估价值×抵押率。
2、存量按揭贷款住房二次顺位抵押贷款额度=押品原评估价值×抵押率-存量房贷本息余额。
押品评估价值可根据建设银行内部评估人员、建设银行认可的合作评估机构或房产评估系统数据的评估价值。抵押率按照建设银行授信业务押品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四)贷款期限
“抵押快贷”的额度有效期最长3年(含),在核定的有效期内借款人可随时申请支用,单笔支用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核定的循环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对于单笔支用贷款期限1年(不含)以上的,按年分期还本。
(五)贷款利率和计息
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对贷款利率实行差别化管理。由总行统一定价,并在系统中进行设定。
贷款利息自客户自助支用时开始按贷款金额按日计息。
(六)担保方式
房产抵押或存量按揭贷款住房二次顺位抵押,同时,企业主作为共同借款人或追加企业主及配偶(如有)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可接受的押品范围包括:
1、房产抵押
企业、企业主或其他第三方(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拥有产权明晰、价值稳定、易于变现的普通商品用房、高档公寓、别墅抵押。
2、存量按揭贷款住房二次顺位抵押
企业主在建设银行按揭贷款的普通商品用房、高档公寓、别墅的二次顺位抵押。
(七)还款方式
贷款到期日或额度到期日,对未结清的贷款,系统自动从签约还款账户扣款归还贷款。借款人或企业主也可通过登录企业网上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银行柜面进行贷款的归还。
●操作流程
1、线上授权。借款企业(授权人)通过登录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在“信贷融资”-“我要快贷”界面,对贷款账号、企业主个人信息进行确认,并签署《小微企业快贷业务授权协议》及《企业征信授权书》等授权协议后,发起对企业主的业务授权。
2、线下授权。未开通高级版企业网银的客户或企业主等信息缺失的客户,可由借款企业(授权人)通过向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提交纸质授权协议,包括《小微企业快贷业务授权协议》及《企业征信授权书》及企业主《个人征信授权书》(附件3)等,由客户经理在系统中进行授权信息录入,发起线下授权。
企业主收到短信通知后30个自然日(含)内,登录个人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后,可在“小微企业快贷”-“快贷申请”菜单下,根据提示阅读《小微企业快贷业务授权协议》及《个人征信查询授权》,同意接受企业业务授权,并确认个人征信查询授权。
(一)房产抵押贷款
客户经理收集企业及企业主基础信息、房产信息等相关材料,对客户进行实地调查并在系统中录入贷款信息、押品信息及押品确认价值,生成《小微企业“抵押快贷”业务申报书》,系统自动运行小微快贷申请评分卡,并提交至业务审查人审核。
(二)存量按揭贷款住房二次顺位抵押贷款
企业主登录个人网上银行,点击“抵押快贷-现在申请”,填写业务申请信息。系统自动运行排除政策,并查询企业及企业主征信信息。
●
贷款额度
单户贷款金额最高为500万元
4、大数据产品
(一)
善融贷:
●
产品定义:
“小微企业信用贷—善融贷”业务是指建设银行在综合评价企业及企业主信用的基础上,对资信好的小微企业发放小额的、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信用贷款业务。
●
产品特点:
①以小微企业及企业主的信用积累为基础,以客户持续有效的建行结算量、日均金融资产作为提供融资的重要依据,测算企业贷款额度。
②将企业、企业主及其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前提下发放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纯信用贷款。
- 适用对象: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企业,重点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主要目标客户有以下几种:
①企业主为建设银行钻石信用卡、白金信用卡的持卡人;我行个人助业贷款客户且还款记录良好。
②在建设银行有1年以上持续稳定结算业务,前12个月企业借方和贷方经营性结算累计笔数100笔(含)以上;前12个月企业贷方经营性结算累计金额100万元(含)以上;前12个月企业对公结算账户及企业主及其配偶个人账户合计日均存款2万元(含)以上的小微企业;
③企业在建设银行无授信额度 。在其他银行有信贷业务的企业,有贷款余额的银行不超过2家(低信用风险业务除外);
④企业主在当地有稳定住所,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当地户籍;
2.在当地有房产(指居住用房及商铺,配偶双方任意一方名下均可,且未为企业主及其配偶以外的第三方借款提供抵押)。在当地没有房产,但在一级分行辖内有房产的,可由一级分行例外核准;
⑤申请日前30个自然日内对公账户贷方结算笔数1笔(含)以上。
●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为200万元(含),且不超过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30%。贷款额度计算需满足以下要求:
(1)单户贷款额度=(个人月均AUM值+企业月均经营性结算量)×折算系数。
个人月均AUM值指企业主及其配偶个人近6个月的月均AUM值之和。
企业月均经营性结算量包括企业在建设银行对公结算账户的前12个月月均贷方累计结算额。
折算系数根据企业月均经营性结算量分布区间确定,具体如下:
月均经营性结算量分布区间 |
折算系数 |
50万元以下 |
50% |
50万元(含)-100万元 |
55% |
100万元(含)-200万元 |
60% |
200万元以上 |
65% |
(2)对于计算的额度超过100万元的,实际批准的贷款额度不得超出企业近12个月的日均存款与企业主家庭净资产的总和,否则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二)POS贷
●
产品定义:
小微企业“POS贷”业务,是指建设银行根据小微企业特约商户银行卡收单交易情况,向其发放的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信用贷款业务。
●
产品特点:
(1)企业成立且实际经营2年(含)以上,主营业务突出,与建设银行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1年(含)以上,合作记录良好;
(2)客户在建设银行前12个月POS收单交易 金额80万元(含)以上,交易笔数100笔(含)以上,且前12个月至少10个月收单交易额为正值。
(3)在建设银行商户风险监测系统中未发生被核实确认的风险交易情况,未被列入风险商户黑名单;未被中国银联及其他相关收单机构列入不良商户信息名单。
(4)客户需与建设银行签订《银行卡收单业务合作承诺书》(附件1),承诺将建设银行作为主要收单机构,并在建设银行开立收单账户,贷款期间在建设银行的年收单交易金额不低于贷款金额;
(5)客户承诺贷款期间在建设银行结算占比不低于50%或不低于在建设银行贷款占比;
(6)企业主在当地有稳定住所,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当地户籍;
2.在当地有房产(配偶双方任意一方名下、未为第三方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住宅或商铺);对企业主在当地没有房产,但一级分行辖内有房产的,由一级分行负责例外核准。
(7)企业在建设银行无授信额度 (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除外),企业主及配偶在建设银行无个人经营性借款,企业有贷款余额的银行(除建行外)不超过1家(包括企业主及配偶的个人经营性借款;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
●贷款额度
(1)单户贷款金额上限
“POS贷”业务单户贷款金额最高20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上一年销售收入的30%。
(2)单户贷款金额测算方式
单户贷款额度=折算后的前12个月POS收单交易金额×额度调整系数。
折算后的POS收单交易金额=收单机构为建设银行的POS收单交易金额×100%+收单机构为非建设银行的POS收单交易金额×30%。
额度调整系数为70%,对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优质客户,可适当提高额度调整系数,但最高不超过100%:
1.与建设银行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3年(含)以上,合作记录良好;
2.客户在建设银行前12个月POS收单交易金额80万元(含)以上,且前12个月每月收单交易额均为正值。
测算贷款额度时,非建设银行收单交易机构仅计算1家,且依据非建设银行收单交易记录测算出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
(3)对于信用类额度超过100万元的,信用类额度不得超出企业主家庭净资产。其中,家庭净资产=家庭房产价值+家庭金融资产-家庭负债。家庭房产指企业主或其配偶名下、未为企业主及其配偶以外的第三方借款提供抵押的居住用房及商铺;房产价值根据周边同类房产市值等综合判断,可通过当地知名房产中介网站查询成交均价估算。家庭金融资产指企业主及其配偶在建设银行的个人AUM值。家庭负债指企业主及其配偶的银行负债及其他可佐证的负债。
业务咨询电话:建行孝感分行联系电话:0712-2852262
孝感开发支行:0712-2959335
孝感长征路支行:0712-2310601
孝感交通路支行;0712-2329208
孝感三里棚支行;0712-2317395
孝感孝南支行;0712-2823054
孝感东门支行;0712-2821043
孝感文城支行;0712-2865604
孝感西城支行;0712-2327157
孝感直属支行;0712-2854856
孝感城南支行;0712-2824460
孝感乾坤大道支行;0712-2465070
安陆支行营业部:0712-5223445
安陆太白支行:0712-5222428
安陆富丽小区支行:0712-5251154
安陆儒学路支行:0712-5222764
安陆开发区支行:0712-5690125
大悟营业部:0712-7222621
大悟西岳支行:0712-7222962
大悟环河西路支行:0712-7222297
汉川营业部:0712-8282092
汉川欢乐街支行 :0712-8282926
汉川北桥路支行 :0712-8386908
汉川城关支行: 0712-8282980
汉川马口支行: 0712-8512241
应城化工支行: 0712-3511158
孝昌营业部 :0712-4761649
孝昌北京路支行 : 0712-4780716
孝昌花园支行: 0712-4776980
应城支行营业部 : 0712-3226064
应城汉宜大道支行:0712-3223592
应城广场大道支行:0712-3287366
云梦支行营业部 :0712-4325532
云梦建设路支行 :0712-4322504
云梦北环路支行:0712-422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