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恢复交通出行
1.自3月25日零时起,解除离鄂通道管控,有序恢复对外交通,离鄂人员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安全有序流动。外省来鄂州人员凭外省健康码或湖北健康码“绿码”,在全市范围内安全有序流动,不需另行提供健康证明(确实无法申领健康码的除外)、流动证明、流入地申请审批表或接收证明、车辆通行证等。
2.在高铁站口、汽车站口、港口及高速路口对进出人员监测体温和查验健康码,体温正常者予以放行,发热者及时送医就诊。
3.全面恢复市域内正常交通秩序,取消社会车辆单双号上路行驶限制,恢复网约车正常运营。城区各条公交线路全面恢复正常运营。市域内客运班线全面恢复正常运营,市际(除武汉线外)客运班线逐步恢复。
三、公共服务场所管理
1.全市户外公共场所对市民开放,由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相关事项继续参照指挥部第16号通告施行。
3.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专班,对街面上不戴口罩、聚集扎堆的行人进行劝导、制止,对各类经营场所是否落实防疫要求进行检查,及时纠正问题。
四、机关事业单位正常上下班
1.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自3月25日起恢复正常上下班。
2.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村“第一书记”继续在村开展工作;各包保单位做好统筹,确保每个社区保留3—5名下沉党员干部协助抓好各项工作,其他人员有序返岗。
五、其他事项